索 引 号: 320000/2020-00149 内容分类: 通知公告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0-1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省人防办关于2020年度省外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企业入苏备案的公告(备案要求调整后第四批)

发布时间:2020-11-26 10:25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4〕438号)、《国家人防办关于加强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和安装管理的通知》(国人防〔2016〕71号)、《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工程防化设备质量监管的通知》(国人防〔2017〕57号)、《省民防局关于明确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入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防传发〔2017〕66号)等规定,及本年度省人防办关于省外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企业入苏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经省外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企业申请备案,省人防办核验,现将备案要求调整后第四批省外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企业备案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编号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    经营范围
     1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71号王林狮13934242995GR100720201015日至2021330防化甲、乙、丙级人防工程专用过滤吸收器

备注:1.备案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质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期间企业资质被国家人防办取消或整改的除外;
     2.备案后资质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向我办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回)及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他企业信息变更需提供书  面说明材料;
     3.7月3日前申请备案且备案公告中资质证书尚未失效的企业,原备案公告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8月7日,到期后将从我办官网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