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划改善人防工程利用率 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人民防空法》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如东县现有人防工程平时可以提供人防车位6400个,但受管理方式等种种因素的制约,人防车位实际利用率不足50%。如东人防通过把握政策修订机遇,强化措施监督整改、调动主体租赁意愿、建立工程托管机制、推动管理方式优化,催化了一批长期闲置人防工程的重新开发利用,为改善县城小区“停车难”问题做出了人防贡献!
(人防工程平时为人民生活提供停车服务)
把握政策修订机遇,调整人防车位租赁期限
2012年底,中坤苑小区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单位因为管理不善,人防车位出租率不足10%(当时法律规定人防车位租赁期限最长可为20年),而每年需要投入管理和维保经费20多万元,向县人防办提出放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权。县人防办抓住《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3年5月起施行的契机,变人防车位长期出租为3年内短期出租的方式,新的人防车位租赁方案得到小区业主的积极响应,中坤苑人防车位出租率提高到80%以上。
(中坤苑人防工程提供了清洁有序的停车环境)
强化措施监督整改,变更使用主体重新出租
中央广场小区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单位在取得人防工程3年的使用管理权后,一直无法开展正常的人防车库停车服务,没有收益渠道导致人防工程内部设备设施损毁后不能及时维护保养。县人防办发现问题多次催促整改仍不能自行纠正,遂果断取消了原平时使用单位的使用管理权,前期产生的维护保养费用仍由其承担。新的平时使用单位接管后,中央广场人防车位出租率超过90%,其中一些区域的车位被业主争相承租。
(中央广场人防工程为小区业主提供了350个人防车位)
调动主体租赁意愿,推动长期空置工程启用
大明公寓人防工程是我县首个采用机械升降式停车服务的小区,由于维护保养成本高,工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长期缺乏保养存在安全。为此,县人防办与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多次沟通会商解决方案,借助县城老旧小区改造的契机,由业委会按照业主意愿处置机械停车设施后,县人防办将工程列入政府资金维保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按使用管理成本核定租金标准,为小区业主提供了48个人防车位。
(大明公寓人防工程闲置时的状况)
建立工程托管机制,引领人防使用规范模式
中坤苑、中央广场、荣生豪景等小区人防工程原平时使用单位退出时,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亦不愿接手管理。为了破解小区人防工程无人管理的困境,县人防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成立了国有企业县人防资产管理公司,专业承担人防资产的运营管理,按照如东县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6折的租金标准为小区业主提供停车服务,在渡过前期使用管理的困难期后,国有企业已经实现收支平衡。托管机制的建立,既缓解了住宅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又保障了人防防护效能处于良好状态,实现了人防工程战备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人防资产管理公司托管后重新出租时业主物业踊跃承租)
(南通市如东人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