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防办关于2020年第1批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资质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417号)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办对近期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许可资质的企业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020年第1批审查合格的单位予以公示(见下表),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7日。
2020年第1批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认定结果公示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办理业务 | 认定结果 |
1 | 中哲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抄纸巷11号 | 单位名称变更 | 材料符合要求 |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企业审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办反映。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地址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人防办窗口,邮编:210029,
联系人:王颖华,联系电话:025-83666235;
地址二:南京市宁夏路马鞍山1号,邮编:210013,
联系人:石巍,联系电话:025-86339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