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防办关于2020年第15批人民防空监理资质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27 08:15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等法律法规,我办对近期申请人民防空监理乙级以下资质的企业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020年第15批审查合格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企业审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办反映。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


附件:2020年第15批人民防空监理资质认定结果公示表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地址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人防办窗口,邮编:210029,

联系人:王颖华,联系电话:025-83666235;

地址二:南京市宁夏路马鞍山1号,邮编:210013,

联系人:石巍,联系电话:025-86339843。


       2020年第15批人民防空监理资质认定结果公示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办理业务

认定结果

1

南通瑞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启东市汇龙镇紫园路299

乙级资质延续

材料符合要求

2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

乙级资质延续

材料符合要求

3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投大厦A座16楼

单位名称变更

材料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