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0000/2022-00013 内容分类: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2021年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0:33浏览次数:

        本年报由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门户网(http://mf.jiangsu.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内容有疑问,请与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宁夏路马鞍山1号;邮编:210013;电话025-86339602;传真:025-837400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江苏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发挥了人防部门信息资源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深化落实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贴心的移动服务,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累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5件。加强人防市场业务信息公开,全年发布江苏省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资质、人防工程防护企业设备安装、科研革新等各类公共服务信息共58条,便于社会公众的查阅和使用信息。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促进社会公众对人防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2021年,共办理省人大建议6件,省政协提案3件,“江苏12345在线”工单32份,网络咨询70件。充分利用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和“江苏人防”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和人防宣传功能,“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年度发布工作动态信息922条,“江苏人防”微信公众号年度发布信息790条,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工作动态、训练演习、便民服务等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式样,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与社会公众开展多样化互动,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强化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安全应急科普环省行” 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安全知识科普有奖知识大赛”,共计228万人次参加,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省人防办共收到8件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均按照规定办结。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全省人防系统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人防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3

1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

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行政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务院、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程度还不够高,部分人防信息因涉密不能对外公布,信息公开重点还不够突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围绕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等重大事件,及时发布信息,做好相关政策解读,进一步深化高质量政务公开,更好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江苏人防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省人防办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政办函〔2020〕133号)要求,未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