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和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就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某信息化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某信息化项目
项目编号:JSZC-BC2021-03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信息化项目拟根据实际需要重新规划相应独立房间并配置相应信息化应用系统。
(二)本货物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753 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
6、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四、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7. 至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一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保密行政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或乙级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供应商须指派授权代表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保密承诺书》原件至采购人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委托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更正告知形式通知供应商。
六、磋商报名、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报名时间:2022年2月8日至1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3月10日 14: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夏路马鞍山1号院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 崔 岩;
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3月10日 14:30 后;
(二)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夏路马鞍山1号院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八、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崔 岩 ,联系电话: 025-86339707 ;
采购人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夏路马鞍山1号院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11办公室 ,邮政编码: 210013 ;
(二)采购中心联系人:徐小聪, 联系电话:025—83668516;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邮政编码: 210036
九、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 6 份
十、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附件:法人授权书.doc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