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0000/2023-00076 内容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1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25 14:04浏览次数:

葛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人防工程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答复如下:

人防工程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载体,推进人防工程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是完善城市综合防护体系、提高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效率、推动人防工程高质量建设的重要手段。同时,在节约城市土地资源、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织补城市功能、应急支援保障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为抓手,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人防工程规划引领作用。2019年,我办编制了《江苏省城市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导则》,为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提供指导,提升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相关精神,要求各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修编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对接,逐步推动在详细规划中落实人防工程专项规划要求,通过规划引领,促进人防工程更高效率、更高质量融入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

二是促进人防工程建设增量提质。依法坚持“应建必建”原则,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全省人防工程新立项面积2500余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达2200余万平方米,人防工程建设量稳居全国前列。在防空地下室平时功能布局上,鼓励以停车为主,兼顾商业、仓储和其他用途。2018年开始,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部署要求,我办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推进人防工程停车位开发利用工作,每年将人防停车位建设都列入省政府目标任务,2022年,全省新竣工人防工程为社会新增地下停车位26.9万个,全省累计提供人防停车位近300万个。

三是推动自建人防工程与城市地下空间融合建设。针对目前人防工程建设存在的发展不均衡、体系待完备、布局欠合理等问题,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加大人防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丰富自建人防工程形式,积极融入城市建设。结合轨道交通、商业中心、广场绿地、老城区改造等城市项目建设,推动建设一批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强化人防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

四是完善人防工程使用及维护管理政策措施。2021年我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依法配建人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的意见》《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管理办法》,2023年提请省政府出台《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为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保持人防工程良好使用状态和战时防护效能提供了制度依据。2021年以来,我办陆续开展了关于人防工程产权、人防工程平战转换、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融合发展等方面的课题研究,为制定政策文件提供科学支撑。

五是组织做好早期工程排查处置。2022年,我办部署开展早期人防工程普查工作,对本省区域内所有早期人防工程开展全面普查,研究制定《早期人防工程分类处置导则》,按照“流转一批、报废一批、加固改造一批”的原则,注重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和韧性城市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分类处置早期人防工程设施。

您提出的建议很重要,对我们推进相关工作很有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办将结合您的建议,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计划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人防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各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高质量编制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做好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衔接协调,努力实现规划期限一致、目标一致、内容相互融合。推动专项规划落实落地,以高质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为目标,引导优化人防工程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推动将专项规划核心内容纳入详细规划。

二是促进人防工程建设积极融入城市更新。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早期人防工程等改造,规划、储备、建设一批自建人防工程,最大限度提供可用于停车的地下空间,积极发挥人防服务民生作用。

三是深入推进早期人防工程分类处置。在普查数据和初步研究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早期人防工程分类处置工作,消除早期人防工程的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早期人防工程的本质安全水平。充分盘活闲置人防工程资源,发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社会效益。

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联 系 人:徐慧中。

联系电话:025-86339669。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

省政府办公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