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0000/2023-00066 内容分类: 通知公告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建湖县1701项目装饰及信息化工程资格预审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15:09浏览次数: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建湖县1701项目装饰及信息化工程进行资格预审,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工程需求

1.招标项目名称:建湖县1701项目装饰及信息化工程

2.招标项目内容:建湖县1701项目装饰及信息化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项目预算:1411.31万元

4.招标项目最高限价:1215.29万元

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资金来源:自筹

7.质量标准:合格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投标人必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9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同时该业绩中不得包含外装、室外附属施工内容,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外装、室外附属内容的,应以扣除外装、室外附属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施工业绩为投标人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承接的不予认可

1)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2)本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业绩发包单位出具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6.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6.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6.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6.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7.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2其他要求:

7.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7.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投标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承担的工作,认定各自的专业资质。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应当按照较低的成员资质等级来确定投标资质等级。

三、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产生10家。

四、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10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以及本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请投标申请人至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后,方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3.地点: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三楼301室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51383308)

4.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直接与代理公司联系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方式:书面形式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15:00(北京时间)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直接送达伟业代理公司(建湖县住建大厦301室)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

纸质版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二份),每份资格预审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招标人

名称: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城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卫健委南侧、建湖农商银行东侧)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580611591 

九、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人:商先生

 话:18151383308

十、资格预审公告期限:

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