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相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4-04-12 14:59浏览次数: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停车位的需求日益旺盛,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苏州市国动办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三大任务,在人防工程“平时服务”上下功夫,充分开发人防地下空间,设置人防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但是不少市民对人防车位还有许多不清楚的地方,今天就为大家解答一下什么是人防车位,以及涉及人防车位的相关问题。

1,什么是人防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人民防空工程除重要的指挥、通信等工程外,在不影响防空效能的条件下,可以开发利用。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向人民防空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防空地下室在开发利用中,为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通常会设置地下停车位,而这些停车位便是人防车位。

2,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依法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在实地标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

人防工程首先是战时用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程,将人防工程停车位出售,会导致人防工程日后的维护责任、维护资金等难以落实,不利于保障人防工程战时效能。违规出售的人防工程停车位无法取得车位所有权,购买人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在此提醒大家,人防车位不得买卖!签订的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并不能取得所有权。建筑单位无权售卖,即使售出也是违法所得!

3,小区人防车位可以安装充电桩吗?

根据《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苏新汽工办〔2022〕1号),满足防护功能、消防安全、用电要求等相关要求的,可以安装。申请人向小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书面提出建设安装申请,同时签署安装使用承诺书,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配合向所在县市、区人防部门进行报备。

特别提醒,充电设施所有人(使用人)是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当租赁车位到期、充电设施不再使用或人防工程战时需要时,充电设施所有人要无条件拆除充电设施,恢复工程原貌。

 

(苏州市国动办  供稿:周杨  审核:付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