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国人防(2009)280号以及282号规章现行是否有效? |
| 内容 | 请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280号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两份规章是否现行有效? |
| 提交时间 | 2025-11-19 19:31:35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5-12-10 14:43 |
| 内容回复 |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办答复如下: 目前,国家人防办尚未废止《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280号)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按照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要求,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280号)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中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的部分条款已不再执行。 |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