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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疫情期间租金减免事宜
内容 本人承租镇江市斜桥街地下人防工程,项目所在行政区京口区于2022年9月27日,11月28出现多处中高风险区。根据国资委《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文件内提到“各中央企业要按照271号文件要求,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承租中央 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中央企业要抓紧研究确定房租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尽快提 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力争在上半年实际完成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后2 个月内完成。”随即本人准备相应材料与镇江人防部门和相关人员交涉请求减免6个月租金。对方一直以承租项目所在地点没有被划分为中高风险不予处理,所在行政区其他地方出现中高风险不符合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内容,本人认为项目所在行政区出现中高风险点,此行政区内承租国有房屋都应得到6个月租金减免政策对待,当时疫情为精准防控,不可能因一处出现中高风险点将整个行政区都列为中高风险,且此观点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互动交流板块有相应答复支持。本人一直与镇江国动办反映此事,但没有答复。请问我提的请求是否符合文件内容,要向哪个部门反映情况,谢谢
提交时间 2026-09-08 13:24:58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6-09-11 09:50
内容回复

办件所描述事项应按照《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资[2022]2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减免时间的认定,请向当地人防工程出租主管部门咨询。


答复单位 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