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核应急状态下海上撤离工作的思考
连云港海事局 曹元新
摘 要:海上撤离是核应急状态下人员撤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全面掌控海上船舶和人员动态,及时、有效、科学的做好船舶和人员撤离的协调与指挥工作,是保证海上核应急撤离工作有效开展的首要环节。本文通过对田湾核电站周边海域环境和海上人员构成情况等进行分析研究,结合相关单位的工作特点,提出意见和建议,期望能够为做好海上撤离工作提供一些想法和思路。
关键字:核应急 海上撤离 监控指挥
海上撤离是核应急状态下人员撤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田湾核电站场外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要求:在核应急状态下,在烟羽应急计划区内区4千米范围以外的海上船舶应撤离到8千米以外海域;在烟羽应急计划区内区4千米范围以内的海上船舶应撤至码头登陆。本文将重点从海上撤离船舶构成、海上撤离方式选择、海上应急警报发放及海上撤离监控指挥等方面进行讨论。
一、海上撤离船舶构成
根据《预案》定义的田湾核电站烟羽应急计划区所覆盖区域,烟羽应急计划区内区4千米范围以内主要包括黄窝到小丁圩沿岸离田湾核电站4千米范围内水域,为沿岸浅水水域。该水域内沿岸主要有黄窝抛填作业区、高公岛渔业码头、田湾核电站自用码头、海滨大道跨海大桥施工作业区以及海上养殖区等。
烟羽应急计划区外区,即4千米至8千米范围以内,该水域已覆盖到连云港主港区。该水域范围内包括港口40多个码头泊位和主航道、锚地、抛泥区、施工作业区、渔业码头、公务船码头等等,还包括了更大面积的海上养殖区。
由上述可见,在烟羽应急计划区覆盖水域范围内的功能较为完善,海上作业船舶种类繁杂,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海上商业运输船舶。此类船舶包括国内沿海运输船舶和国际航行运输船舶,船上人员多为中、外籍海船船员。
2、游船。此类船舶为海上旅游观光的游船。船上包括船员以及旅客。目前连岛游艇俱乐部有多艘各类游艇处于营运状态,经常携带游客游海观光。
3、渔船。该水域范围内的渔船捕捞作业范围较广,多为连云港当地渔船,主要是在近海水域捕捞作业的小型渔船或进出渔港的其他渔船。
4、公务船舶。主要包括海事、海警、边防、海关、渔政、打捞救助等公务船舶,也包括港口作业拖轮、引航艇、供受油船舶等。
5、海上施工作业船舶。主要有挖泥船、打桩船、起重船、泥驳船等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海上施工作业船舶有部分是没有自航能力的,比如像一些抓斗式挖泥船、泥驳等,需要他船拖带方可在海上航行。
6、海上养殖船舶。近岸的海上养殖人员在海上作业时多为一些非正规船舶,比如一些小型挂浆机船,甚至有的就是使用泡沫筏进行海上养殖作业。
二、海上撤离方式选择
根据《预案》要求,海上船舶所处水域范围不同,撤离的方向也不同,可以分为向内登陆撤离和向外海上撤离。而根据海上船舶状态又可分为自行主动撤离和组织被动撤离。
向内登陆撤离,主要是指海上航行、作业船舶就近选择合适的登陆点迅速靠岸,人员登陆从岸上撤离。尤其是在烟羽应急计划区内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船舶和人员,应选择此撤离路线,以便及时进行去污洗消处置。
向外海上撤离,主要是海上航行、作业船舶为了避免受到放射性污染而采取向外海航行远离污染源的撤离方式。此撤离方式适用于在烟羽应急计划区内区以外水域没有受到放射性污染的船舶和人员。
主动自行撤离,是指海上航行、作业船舶在接收到撤离信息后,根据当前所在位置和航行动态,自行采取撤离行动。但该行动应在核应急指挥中心及海事组的指导下进行。
被动组织撤离,是指海上航行、作业船舶在接收到撤离信息后,由于自身船舶不具备自航能力或者由于其他异常情况造成不能自行采取撤离行动的船舶和人员,在外部援助下进行撤离。根据《预案》要求,当进入二级响应后相关应急保障组就应该迅速增调货船、渔船待命,做好海上人员组织撤离的准备工作。
三、海上应急警报发放
应急警报是核电站事故发生时或核应急演习时,用以告知一定范围内公众采取隐蔽、撤离等防护措施的手段。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音响报警器、电扬声器、鸣笛、敲锣等方法发放。但由于海上环境的特殊性,其应急警报的发放也有着其不同的方式。
接收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发放的应急警报对于沿岸近距离水域的船舶是可行的,受其作用距离的限制,对于离岸较远距离的船舶来说,就存在一定的困难。实际上,对于海上航行船舶来说,国际上有着通用的海上航行安全信息播发模式和海上特有的通信方式,主要有海事通信系统和渔业通信系统两大块。
海事通信系统目前主要由INMARSAT国际海事卫星系统、MF/HF中高频无线电话、VHF甚高频无线电话、DSC数字选择性呼叫系统等组成,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报、E-MAIL等多种方式发送信息。对于近岸水域,VHF甚高频无线电话是船岸通信最快捷的方式。海事部门可以通过VHF实时播发海上航行安全信息。
渔业通信系统目前主要由BDS北斗卫星系统和中短波无线电台组成。渔业部门可以通过北斗系统发布短信,也可以通过中短波无线电台播发安全信息。
核应急状态下,海上应急警报可以通过海事和海洋渔业部门的通信系统向海上船舶发放。当然,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发放海上应急警报,都必须由省核应急响应指挥部作出决策,在市应急响应指挥长下达命令后方可。
四、海上撤离监控指挥
海上撤离监控指挥是保障海上撤离工作的决定性环节。当接收到核应急响应命令时,作为海事组组长单位的海事部门就必须在第一时间将警报和相关指令及时对海上船舶发布。这项工作主要依靠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来完成。
1、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简介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ESSLE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简称VTS),是指为保障船舶交通安全,提高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由主管机关设置的对船舶实施交通管制并提供咨询服务的系统。
连云港VTS是我国首批建设的沿海五个VTS之一,目前建设规模为“六站一中心”。系统包括6个雷达站、3个VHF通信基站、1个监控中心以及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视频监控系统(CCTV)、港口信息管理系统(PIM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具有数据收集、数据处理、信息服务、交通组织、助航服务和支持联合行动等功能。
2、监控与指挥
连云港VTS的监控范围包括赣榆港区、连云港主港区、徐圩港区、灌河口等,基本已全面覆盖连云港沿海海域。指挥人员可以利用雷达回波扫描、AIS跟踪、CCTV监控等手段对海上船舶动态进行监控指挥,实现对覆盖区内船舶动态的全面掌控。
日常情况下,连云港VTS的工作主要包括跟踪覆盖水域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等动态,接收船舶动态报告,提供船舶航行和停泊安全保障,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环境;实时播发海事安全信息,提供航行安全信息服务和船舶助航服务;落实VTS覆盖水域内防范大雾、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预防、预警和预控工作等。在核应急状态下,连云港VTS可以根据核应急指令实时利用VHF广播发放应急警报和海面交通管制航行警告,并迅速掌握、判断、评估覆盖区内各船舶动态及撤离方向。可以根据各船舶种类不同、所在位置不同针对性地发出指令,要求他们按不同的路线撤离。同时,可以迅速调派船艇前往指定位置对海面实施现场封锁和交通管制,并指派船艇展开组织撤离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江苏海事局指挥中心也配置有远程终端显示设备,可以远程显示连云港VTS交通显示信息。设想,如果能够将VTS显示终端转接到核应急指挥部,将可以有效提高核应急指挥效能。
五、海上撤离工作的难点
海上撤离是田湾核电站场外应急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各方的高度重视,但存在的一些工作难点还需要我们加以关注。
1、船舶种类繁多
烟羽应急计划区范围内岸线、水域功能复杂,港口、渔业码头、游艇码头、海上施工作业、养殖捕捞等相互交错,船舶种类繁多、环境复杂,给海上撤离的监管和指挥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2、覆盖水域的特殊性
烟羽应急计划区外区北部整个覆盖了连云港港口主航道出入口。港内船舶如果需要离港或向港外撤离,就必须要穿越计划区外区。另外,由于连云港港口航道为开挖式航道,大型船舶一旦进入航道,将很难再掉头返回或作原地停留。在核应急状态下,如果有大型船舶进港,就必须要允许他们进入或穿越计划区后再作下一步考虑。
3、登陆点基础条件差
海上核应急登陆点的设置一直是一个比较艰难的选择。就目前来看,新《预案》中设置的国展中心东侧码头和徐圩新区码头均不能完全满足海上撤离的要求。尤其是国展中心东侧码头,据笔者多次现场查看认为,目前已不具备人员撤离登陆的条件。因此,在登陆点的选择上还作需要进一步实地考察,或者对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登陆点进行适当的投资改造。
六、关于海上撤离工作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田湾核电站的地理位置特殊,其烟羽应急计划区所覆盖岸线、水域功能复杂、人员众多,因此海上撤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核应急海上撤离工作的多年积累的经验,笔者认为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下一些工作。
1、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
海上撤离工作涉及面较广,海事、海警、边防、海洋渔业等多家单位在海上撤离工作中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需要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没有各单位的团结协作和密切配合难以完成。比如海事部门,其监管服务对象主要是针对海上商业运输船舶、施工作业船舶等,而对于渔业船舶和海上养殖船舶等则需要得到海洋渔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因此建立完善的协调高效、反应迅速的海上撤离工作联动机制至关重要。
2、制定完善的海上撤离应急预案
在新《预案》的基础上,各单位应根据各处职责制定相应的核应急海上撤离预案,明确各单位职责和应急程序,对可预见发生的突发状况有针对性的拟定应对措施,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及时调整海上撤离方案
随着港口发展、岸线开发和地方交通设施的不断升级改造,核电站周边环境也随之发生变化,海上撤离方案也需要随之调整。建议对海上通航环境、港口码头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等进行定期考察调研,比如1年或2年进行一次,并适时调整更新海上撤离路线和登陆点。
七、结语
本文主要是根据笔者多年从事海事工作和核应急工作的经验,就如何做好海上撤离工作的一些思路和想法。由于调研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本文主要从海事监管角度进行阐述。实际上海上撤离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工作,需要各单位就如何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如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等方面多作一些更深层次的思考和研究,共同为做好海上核应急撤离工作提供更为有利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