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核事故应急处置中的舆情控制与大众沟通

发布时间:2018-01-23 15:41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宋长祥

            

核事故突发事件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远远大于核事故直接导致的健康影响和伤亡,如果应对不当会引起公众恐慌,引发危机事件。由此,有效的公众沟通、媒体交流和信息发布在核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占有重要地位。现就核事故应急处置中的舆情控制与大众沟通谈谈自己的拙见。

一、必须加强各级政府的舆论主导作用

1、掌握舆论话语权   在核事故突发事件发生早期,由于缺乏权威的信息传播沟通,公众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得有关事件的正确信息,公众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基本处于零知晓状况,致使有限的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变形和扭曲,民间传言乃至谣言迅速膨胀、传播,因此,相关政府提供及时、准确、清晰、可信的信息,这将是拯救生命、减少伤害和疾病、预防心理影响、维持政府公信力的最好途径,这也是最重要的教训之一。日本福岛核事故应急处理中就反映出了信息发布的问题。事故发生后,来自核电厂第一时间的消息较为匮乏、模糊、令人困惑,从而导致了民众的愤怒、不信任、恐惧和焦虑,随后,当局宣传部门才开始加强和努力改善信息的提供和发布。这就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制订规范化信息发布制度,发布什么信息、如何发布、由谁发布等事先都要作出规定;掌握好信息发布的时机,能早则早,让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危机的真相;对发布的信息进行科学解释,避免公众引起恐慌;充分利用其他信息发布渠道,如开设网上对话,开通热线电话回答公众提出的问题,及时消除公众疑虑。

2、建立科学的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是突发核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的首要措施。面临危机时,公众最需要权威的、客观真实的信息。现代交通、互联网、微信、微博和媒体发达,信息传播的速度之快超乎人的想象,由此,核事故事件的发生往往短期内即可引发大范围的社会恐慌。因此,建立科学的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稳定民心、战胜危机,这也是彰显政府形象和公民权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民众中树立高效、强力、有担当的政府形象,也有利于阻滞危机管理的谣言与流言的扩散,创造良好的危机管理环境。在信息公开的同时,相关政府要确保信息内容全面、客观和真实。信息一旦有误,将会造成不可预料的后果。值得指出的是,在核事故事件中,不公开信息和完全公开信息都是不可取的,只有经过控制的公开信息才是最优选择,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其中如何掌握控制的度是非常关键的。

3、要注意信息的“即时性原则”和“跟进性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突发核事故事件的信息公开应符合“即时性原则”和“跟进性原则”两个基本原则。即时性原则就要求在突发核事故事件以后相关政府作为处理危机事件的主体应在第一时间发布一些基本情况,抢占制高点,随后逐步发布信息。迅速的反应表明相关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效率和专业能力,容易获得公众的尊重、信任,及时取得事件的话语权,树立本部门的“权威信源”地位,也可以防止流言的产生和蔓延,将事态的不良影响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跟进性原则就要求相关政府在事件发展的动态过程中不断地发布信息,更新信息,让公众随时了解事件的进展和职责部门所作的努力,不要等到真相大白了、原因查明了、基本解决了才发布信息。

二、重视与新闻媒体沟通

1、与媒体沟通的必要性    新闻媒体是迅速、快捷的信息公开和大众沟通渠道。现代社会,信息媒介日益多元化、立体化,但报纸、广播、电视仍然是社会信息流通的主渠道,这些新闻媒体覆盖面广,时效性强,受众数多,可以将信息迅速传达到社会各个层面,加上中国国情形成的新闻媒体“官方”性质,使新闻媒体在老百姓心目中占有信息权威的地位,而且,传统新闻媒体也是互联网站重要的信息来源。这些都决定了突发核事故事件的信息发布必须借助新闻媒体这一强势信息传播渠道,才能达到预期的大众沟通效果。

2、加强对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    突发核事故事件后的信息具有量大、密集,不确定因素多,事态的发展难以预测,政府决策时间非常有限,紧密与公众实际生活、切身利益相关的特点。无论是危机发生前、发生中还是危机发生后,人们都希望从媒体中获取各种关于危机的信号,知道事件的真实情况。而作为大众传播的工具,传媒也有责任、有义务在危机的各阶段向公众提供必要的有关危机的信息,把事件真相呈现给公众,同时,发表观点、提出意见、作出评价和判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众的思想和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这就需要政府保证与媒体之间顺畅的沟通渠道,在尊重媒体应得利益的基础上监控媒体传递信息的动机和方式,监督媒体和社会公众信息活动要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下进行,引导媒体坚持客观、真实、科学原则,避免新闻报道失实,防止媒体被不法分子用于恶意煽动公众情绪、破坏社会安定。不当的危机信息传播,不但会影响对危机的处理,甚至会加重已有的危机,形成复合型或多重型危机。

3、相关政府部门要掌握与媒体交流的基本原则    与媒体沟通,相关政府部门要提高新闻宣传意识,注意研究舆情和引导舆论,学会策划新闻,应态度坦诚、实事求是,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以此获得媒体和公众的信任。在与媒体交流时要做到语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避免过多或太专业的术语,可列举公众身边可感知或可比较的例子,避免误解。需要指出的是,新闻媒体除了传递信息,还兼有引导、塑造舆论的强大功能。这就要求相关政府在向新闻媒体准确传达信息的同时,还要阐明就事件达成的正确认识和态度,再通过新闻媒体的新闻舆论去塑造和同化社会舆论,使公众的认识和态度朝着有助于危机事件解决的良性方向发展,以减轻社会舆论的压力,争取公众的支持与配合,保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切实做好与大众的有效沟通

1、加强对核事故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传播    在核应急日常工作中,应对核事故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传播作为优先项目,要让公众通过教育知晓核工业的基本知识,认识到核能是一种安全、清洁、可靠的能源,发展核电可以改善我国的能源供应结构,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普及电离辐射对人体危害知识和基本医学防护措施,使公众对辐射危害有一个科学而全面的认识,减少神秘感,让公众在面对突发核事故事件引发的社会危机时不会产生心理恐慌,从而避免出现一系列由此而引发的非理性行为。同时,懂得出现应急状态时,如何在专家指导下,正确行动、科学防范。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事件发生时,公众就不会惊慌失措。

2、必要的心理培训与心理疏导    由于电离辐射看不见摸不着,公众普遍存在恐惧心理,加之部分公众受到爆炸损伤和意外照射,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和生理反应,如失眠、胃肠不适、记忆力减退等,严重时可发生心理应激损伤,导致救援现场发生混乱,并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伤员的伤情和影响伤员的恢复。因此对公众进行心理培训、宣传教育和健康咨询,有利于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减轻事故造成的社会心理影响和不良后果,同时,可以了解由核事故发生产生的心理损伤,让救援人员采用正确的心理应对方式,降低心理损伤的危害程度。许多研究都表明,良好的社会心理支持不但对维持一般的良好情绪体验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处于压力状态下的个体能起到缓冲作用。

总之,当核事故事件发生时,人们的生存状态与安全受到威胁,通常普遍会感到恐慌,当这种恐慌由于从正式渠道获得的信息不足而不能得到安抚时,各种流言就会迅速出现,从而引发更大的社会恐慌。相关政府要制定信息发布工作的预案、建立危机预测机制,要及时建立公开、顺畅、权威的信息发布渠道,要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媒体,加强与媒体、公众有效沟通,这对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核事故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尽快解决危机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