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防办关于2021年度省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入苏备案的公告(第五批)
发布时间:2021-12-20 14:10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4〕438号)、《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工程防化设备质量监管的通知》(国人防〔2017〕57号)等文件规定,经省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申请备案,省人防办核验,现将2021年度第五批省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备案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编号 | 资格认定证书 | 经营范围 |
1 | 山东新明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 武城县运河经济开发区 | 商明新15165965888 | GR0390 | 2021年5月11日至2023年10月14日 | 仅限阀、活门类产品(含防爆地漏)和新型轻质复合材料防护密闭门 |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