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9 11:28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国动办,连云港、淮安、宿迁市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防空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国防〔2025〕640号),《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定型鉴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防建〔2025〕2号)、《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标准〉的通知》(国人防建〔2025〕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防空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国家人防办关于印发《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定型鉴定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国家人防办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