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0000/2021-00164 内容分类: 政策解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1-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江苏省民防局关于对人防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24 10:54浏览次数:

《江苏省民防局关于对人防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江苏省民防局批准,自2013年3月1日起执行。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省内人防工程建筑用工供需矛盾,正确引导调控人防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规范人防工程市场计价行为,保障广大施工工人合法权益,促进我省人防建筑市场健康、和谐发展。

一、出台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防工程管理和计价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由于建筑企业用人制度和机制的变化,企业在建制工人渐渐退出,而劳务市场的大力发展以及建筑企业非在建制工人的大量使用,使得人防工程人工单价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定额人工单价和市场人工单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结合人防工程实际,决定对我省人防工程(包括掘开式、坑地道工程及安装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同步实行动态管理。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四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

(一)关于人工工资指导价的组成

明确人防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各市人工工资指导价加上人防施工津贴增加组成。人防施工津贴增加按如下标准计算:

掘开式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降水、桩基、金属结构制作等不计人防施工津贴增加;

坑地道工程掘进、支护、被覆按3元/工日计算人防施工津贴增加;

掘开式主体工程(不含土方、基坑支护、降水、桩基、金属结构制作),采用逆作法施工的主体工程(含暗挖土方),坑地道工程掘进、支护(被覆)后的内部衬套、分隔、楼地面等结构项目,内部装饰装修,内部安装工程等按2元/工日计算人防施工津贴增加。

(二)关于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适用范围

《通知》明确人工工资指导价是编制人防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投标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依据,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言明当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时,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减少了人工单价结算纠纷。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考虑人工工资指导价调整因素,原则上不得限制人工费用的合理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工费调整方法。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时,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

(三)关于人工工资指导价取费问题

明确人工工资指导价与定额人工单价差价计取相关费用。

(四)关于调整的标准

附件1、2明确了现行人防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及其调整系数;附件3中明确定额机械费调整系数。


政策文件:江苏省民防局关于对人防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