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的分类

本机关政府信息分五个类别:

(一)机构概况;(二)政策法规;(三)规划计划;(四)业务工作;(五)其他。

二、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主要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等项。

三、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申请查阅。

2、公开形式。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网上公开形式,以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网址为:http://mf.jiangsu.gov.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除保密规定的以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在线申请、纸质邮件申请、传真申请或到本机关值班室问询等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申请获得。

3、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在法定的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主要通过网站、信函、传真以及书面等方式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本机关自2006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或本机关值班室,办公地址为:南京市宁夏路马鞍山1号,邮政编码:210013,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30-16:3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339689 ,传真:025-83740013。

2、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本机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直接填写或下载后填写,也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在线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首页-“信息公开”专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特殊信息、进行特殊咨询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