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检查主体

    江苏省国动办行政检查主体情况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李  航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南京市宁夏路马鞍山1号 210013

    举报投诉电话

    025-86339689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